近日,十堰市张湾区史志研究中心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研究宣传贯彻落实举措。
会议全文学习《条例》、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《条例》答记者问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〉的通知》。
会议认为,《条例》作为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,从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、内容、主要形式、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,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高度重视,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基本遵循。
会议要求,一是强化示范先行意识,先学一步、当好表率。作为党史文献部门,要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,列入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,采用多种形式深学细研,组织专题理论学习和研讨,撰写宣传阐释文章,确保全面学习、准确把握,明确职责、强化使命。二是强化发展机遇意识,持续深化党史宣讲“七进”活动,为《条例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三是聚焦主责主业,强化地方党史的编研和宣传,为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更多鲜活生动的党史作品。
(张湾区史志研究中心 李广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