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洋烈士陵园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南麓。
施洋(1889—1923年),原名吉超,号万里,字伯高,湖北省竹山人。1889年6月13日出生,1907年考入郧阳府立农业学堂,1910年转入郧阳中学。1917年从事律师职业,加入武汉律师公会,被选为副会长,后又发起组织湖北各界联合会,任副会长。施洋是在五四运动中成长起来的著名进步律师。1921年施洋发起“驱王自治”,并联络湖北自治军,大败王占元于羊楼司。他还领导了汉口人力车工人的反加租罢工,并取得胜利。1922年6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,并与林育南等组建武汉工团联合会。1923年2月1日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,施洋以湖北工团联合会、京汉铁路总工会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了大会的领导工作。决定2月4日举行京汉铁路全线总同盟罢工。2月7日,敌人对罢工工人进行镇压,当晚,施洋就被反动军阀非法捕走。在监狱里,施洋与敌人进行了最后的斗争。2月15日,在刑场上,他高呼“堂堂做人,反对强暴,劳工万岁!”壮烈牺牲于武昌。
施洋烈士原来安葬在武昌洪山脚下,1953年总工会迁墓建陵园于现址。陵园由牌坊、烈士塑像、纪念碑和烈士墓四部分组成。烈士墓呈八方形。墓前有纪念碑,左侧刻烈士生平事略,右侧刻二七惨案经过。纪念碑前是施洋烈士塑像,塑像高1.2米,基座高4米,巍然耸立在广场中央。塑像底座刻有董必武于1957年1月的题词:“二七工仇血史留,吴萧遗臭万年秋。律师应仗人间义,身殉名存烈士俦。”
施洋烈士陵园于1956年11月被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;1995年3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;1988年12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北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;1989年8月被民政部公布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。